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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范围:

  (一)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工程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的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消防质量负终身责任。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无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部门的终身责任。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结果负终身责任。行政审批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因转业、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如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建设工程存在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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