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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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浙江省既有建筑托育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改建工程防火技术导则(试行)》。
1、既有建筑托育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改建工程的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电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浙江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应根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系统的技术要求,编制消防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
3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h;当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时,增加主电源断电持续应急时间不应小于0.5h;
4 应安装24小时可视监控设备或可视监控系统,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实时显示,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0天。
2、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配电线路的选择与敷设,应满足消防用电设备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线缆选择燃烧性能B1级以上的电线、电缆;
2 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或金属槽盒,线缆在管内或槽盒内不应有接头;
4 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严禁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的游乐设施、康乐设施内部及表面;
5 配电回路应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6 冰箱﹑冷柜、灯具、空调以及加湿器、通风装置等长时间通电设备,应落实有效的安全检查、防护措施;
7 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禁止在场所室内停放、充电;具有蓄电功能的婴幼儿游乐设施、老年照料康乐设施,不宜在婴幼儿托育、老年人照料期间充电;
8 使用燃气的厨房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接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火灾报警、燃气探测器报警时紧急自动切断阀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育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育机构婴幼儿长时间停留的房间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托育机构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老年人照料设施,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 1x;
2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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