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规范新建建筑底层商铺消防设计管理,减少火灾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化工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号楼1157室,邮政编码:350007,电话:0591-83057501)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
为了规范新建建筑底层商铺消防设计管理,保证新建建筑底层商铺消防设计质量,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本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本意见所称底层商铺,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以及公共建筑底层按现行防火规范未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商铺。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底层商铺应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新建高层住宅建筑底层商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新建多层住宅建筑底层商铺,层高大于3.8m(含)的,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公共建筑类底层商铺,层高大于3.8m(含)的,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与上述前两项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底层商铺相连通,且属于同一防火分隔的其他用房,应一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新建住宅建筑的底层商铺,层高大于3.8米(含)的,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底层商铺设计标准,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现行规范执行。
五、本意见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本意见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尚未依法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按照本意见执行;已依法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照本意见内容执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24年5月21日印发,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和有关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2023年10月29日,闽侯县青口镇一店面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火灾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消安办”)就沿街店铺增设夹层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经调查分析2017年以来全省底层商铺“小火亡人”典型事故案例,发现层高3.8米以上的底层商铺,违规增设夹层、阁楼现象比较普遍,大大增加了建筑火灾荷载,影响了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因现行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未对此类商铺的消防设施进行强制要求,现场缺乏相关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蔓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
为了从消防设计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底层商铺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规范提升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标准,减少火灾危害,我局与市消安办深入沟通对接,认真总结近年来底层商铺消防设计的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新建建筑底层商铺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具体条文共有五条,主要从本指导意见所指底层商铺的概念、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情形、本指导意见执行的时间等,明确新建建筑底层商铺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
对于新建多层住宅建筑底层商铺和公共建筑底层商铺,层高大于3.8m(含)的,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将层高选定在3.8米,主要是从市消安办实地调研结果考虑,调研发现,商铺层高低于3.8米的,增设夹层的概率较低;超过3.8米的,增设夹层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对于新建多层住宅建筑底层商铺、公共建筑底层商铺,增设相关消防设施,在层高上按3.8米进行限定。
对于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底层商铺,其火灾危险等级和设计基本参数,可参照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中关于商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