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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智慧消防整体上处于尝试探索阶段

应急管理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

王瑞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智慧消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智慧消防”建设、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高度重视“智慧消防”建设,组织各地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指导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城市消防大数据、消防物联网监控、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现代化作战指挥体系建设,尤其针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积极推广物联传感、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广泛汇聚接入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基层网格等监管数据,探索“线上+线下”消防安全动态监管新模式,有效提升消防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的智能化、数字化、专业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高度重视“智慧消防”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系列国家标准(GB26875),目前已发布实施8个部分,对消防物联网的传输设备性能、软件功能、网络通信协议和数据交换协议等技术内容进行了规定,为消防物联网系统设计、产品生产和性能检测提供了技术支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智慧消防产业发展的税收支出政策,出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增值税税率降幅高达23%。

目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运用物联网、位置信息、大数据、视频识别等创新技术,探索建立“人防+技防+智防”多维度全方位的“智慧消防”体系,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模式和能力转型升级,但我国“智慧消防”顶层规划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项目统筹和系统融合仍有欠缺,人才支撑和保障措施还不充分,“智慧消防”整体上处于尝试探索阶段,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优化顶层设计。一是细化监管职交。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厘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二是纳入整体规划。全面实施《“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科技信息化创新引领工程,将居民小区消防物联网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指导各地推动纳入当地“十四五”规划体系和“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程,统筹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居民火灾治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车通道整治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和落地应用。三是推动标准修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研究推进在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中逐步纳入消防物联网建设内容,为推动物联网技术在消防领域应用提供支撑。同时,重点抓好《消防装备物联网建设要求》《智慧消防框架与总体要求》等行业标准计划任务的落地实施。

二、切实强化资金保障。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123号),消防设施作为公共设施设备,建立政府、居民、社会力量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居民住宅小区改造,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同时,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法,在依照法定规定的基础上,简化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扎实推进示范建设。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每年在全国选取100个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示范性消防安全升级改造,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重点推进老旧居民住宅小区建设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自动采集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电气火交监控和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占用等系统信息,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并通过手机APP与监管部门、物业单位和居民群众联动共享信息,实现动态监测、隐患评估、智能分析和风险提醒。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物联网建设全国现场会,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各地稳步推广,切实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促进“数字消防”融合应用。指导各地将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物联网设施接入智能指挥和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汇聚形成城市火灾大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指标和预警预测模型,全时段、可视化监测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时化、智能化应对处置灾害事故。将消防物联网监测融入政府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物业管理等信息化平台,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处置建议、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负责、单位主责、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及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应急管理部

2023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em.gov.cn/gk/jytabljggk/rddbjydfzy/2023_5984/202401/t20240130_476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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