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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2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组件专用要求
4.2.1 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2.5MPa时,应为5.0±0.25MPa(表压);
2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最大充装量为950kg/m³时,应为7.0±0.35MPa(表压);最大充装量为1120kg/m³时,应为8.4±0.42MPa(表压);
3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时,应为10.0±0.50MPa(表压)。
4.3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组件专用要求
4.3.1 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充压(15.0MPa)系统,应为20.7±1.0MPa(表压);
2 二级充压(20.0MPa)系统,应为27.6±1.4MPa(表压)。
GB25972-2024《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2025-12-1实施)
5.7 集流管
5.7.4 泄放动作压力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集流管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其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25倍的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但不大于其强度试验压力的95%。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