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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一
短路隔离器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保护的点位超过32点。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1.6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正确做法:
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短路隔离器,控制点位不超过32点。
问题描述二
消防控制室设备未接地或未可靠接地。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0.2.4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²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正确做法:
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²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满足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
问题描述三
火灾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贴邻安装。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3.3.19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安装在同一面墙上,确需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不应小于1m。
正确做法:
声光警报器与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距离超过1m。
问题描述四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引入线缆未编号。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
3.3.2控制与显示类设备的引入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线缆芯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褪色。
3线缆应绑扎成束。
正确做法:
配线应整齐,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线缆绑扎成束。
问题描述五
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与周围墙体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3.4.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6.1.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正确做法:
按照规范要求布置消防控制内的设备。
问题描述六
常开防火门未设置电动闭门器,无法联动关闭常开防火门。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6.5.1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6.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正确做法:
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时联动关闭。
问题描述七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零线未穿过互感器线圈内。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2-2014:
5.5.4.1探测器的贯穿孔应能使相应额定电流值的导线正常穿过。
正确做法:
应将被监测设施的火线、零线均穿过探测器的贯穿孔。
问题描述八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远程液位显示装置、消防广播主机未设置UPS或备用电源。
问题解析
规范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0.1.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电源装置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供电。
正确做法:
增加UPS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接入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远程液位显示装置、消防广播主机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