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住宅附属公共用房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吗?
答:住宅附属公共用房是住宅建筑的组成部分,可以按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含局部延伸出上部住宅建筑投影范围的部分)。住宅附属公共用房主要包括直接为居民服务的物业管理、社区办公、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育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包括设有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人活动设施、储藏间、住宅配套的设备用房等。其中托育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设施应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且仅为日间托育、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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