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关于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不再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以及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要求,本市消防救援机构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2019年6月24日)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不再受理和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含设计变更)、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事项,改由市住建委负责。
二、原由市消防救援总队受理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请到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申扑受理窗口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1楼2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