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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可靠性的几点办法供讨论,内容参考如下:
一要用市场经济的规律规范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市场运作。市场经济本质的特征是供方和卖方是市场的两个对应的主体,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市场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为何出现了畸形发展?根本的原因是在供方和卖方之间出现了管理和权力部门控制市场的情况。供方通过权力和管理部门,甚至通过不择手段取得市场,卖方惧怕管理和权力部门而被动接受,带来了系统不适应性、选择错误、管理服务脱节、售后跟踪不落实、系统管理环节脱节,甚至出现腐败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培育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规范该市场的形成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政府和消防监督部门应当在宏观调控上做文章,而不应当直接或间接的成为市场的另一方,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使企业的生产、销售、服务行为符合市场的要求,保障系统产销和使用的一致性。
二要建章立制、规范监督、积极引导,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首先,建章立制是提高系统可靠性的前提。鉴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市场运作的不规则性,除了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装等方面的法规外,还应当根据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是一种特殊商品这一实际,建立销售、售后服务、使用管理、日常维护等方面建立管理规范,切实解决管理环节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把其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范畴。其次,规范监督是提高系统可靠性的重要条件。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在整个建筑消防设施中起到中枢作用发,对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够发挥作用意义特别重大。这就要求消防监督机构在监督管理中要力求规范。
一是要把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纳入日常消防监督视线,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看看,而应当进行现场测试。
二是加大市场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通过市场抽查检验方法,把有缺陷的和不合格的产品淘汰在安装之前。
三是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质量较优的产品要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为使用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对产品质量低劣、在产、供销和售后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将其逐出市场,从根本上防止质量低劣的产品流入市场。第三是积极引导,建立日常维护机制,为系统的可靠运作提供技术保障。要通过建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专业维护企业或中介机构,使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专业维护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将系统的日常维护合同化、专业化。消防监督机构要着力抓好专业维护单位或中介企业的资质审查,确保维护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三要加强培训、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效能。一是建立两个培训措施。一个是生产企业对使用单位管理者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功能的全面技术培训,保证使用单位全面了解系统性能。另一个是消防监督部门要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实行定期的培训和轮训,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要根据城市发展的特点,通过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建立城市统一的火灾报警控制中心,对各使用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实行统一监控和系统管理,提高自动报警系统的综合应用功能,从根本上维护公共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