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火灾探测器 > 火焰探测器 > 红紫外复合火焰探测器 > 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
分享  
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
品       牌:
证       书:
中国3C认证 检验报告
价       格:
媒体价    ¥0.0元
价       格:
市场价    待询价
购买方式:
产品热度:
好评
度:
QQ:65890257
  • 中实电子
进入品牌页
关注

详情介绍

属性参数

文章资料

图片(0)

视频(0)

咨询评价

售后保障

年中大促

一、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概述

  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是江苏中实电子有限公司开发的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型火焰探测器。该红紫外复合火焰探测器以GB15631-2008《特种火灾探测器》、GB12791-2006《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为其主要设计依据,由三只不同波段的红外热释电传感器、紫外光电管、光学透镜和壳体四部分构成。

二、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功能特点

  在复杂的环境条件下,也能实现对火焰的早期判定;

  对于太阳光、人工光源、热体等辐射源有较好的免疫性;

  采用防水、隔爆型设计,适合室内、室外安装使用;

  该探测器可与国内外任何厂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构成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

三、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技术参数

型号 JTGB-ZS7000/IR3/UV-EX
名称 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
品牌 中实电子
波段数 三波段红外+紫外
传感器

红外热释电传感器中心波段分别为3.8μm、4.4μm、5.3μm;

紫外光电管光谱响应范围为185~300nm

工作电压 DC24V
监视电流 小于15mA
报警电流 小于30mA
适用环境温度 -30℃~+60℃
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状态指示

正常运行绿灯闪烁

火警状态红灯常亮

自检时间 60s
报警时间 ≤30s
材质

采用铝压铸隔爆壳体,具有良好的防爆特性,耐腐蚀、抗老化,

可以长期工作于室内、室外和各种特殊的工业场所

防爆等级 Exd II CT6Gb
执行标准

GB15631-2008《特种火灾探测器》、GB12791-2006《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最大报警距离满足Ⅰ级报警灵敏度

四、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接线说明

JTGB-ZS7000/IR3/UV-EX红紫复合火焰探测器接线说明

接线端子 说明
1 电源输入“+”(24V)
2 电源输入“+”(24V)
3 电源输入“-”(0V)
4 电源输入“-”(0V)
5 备用端子
6 故障继电器—常闭
7 故障继电器—公共
8 故障继电器—常开
9 火警继电器—常开
10 火警继电器—常开
关于我们
当宁消防网提供的商品保证正品,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货物从发出之日起,质保一年,请放心购买。
关于发票
发票说明:当宁消防网所售商品均可提供正规发票。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不能为空,您可在下单时,在“备注”处填写您本人/他人的名字或公司名称,发票一旦开出即不可更改、退换。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发票抬头错误,恕不能提供发票重开服务,敬请谅解。
签收提醒
为了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请您在签售货物时务必对商品的型号、数量和外观等内容进行核对验收,并建议您尽量不要委托他人代为签收,若由他人代为签收商品且在没有配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验货行为,则视为您所订购商品及包装无任何问题。
退换货
在保证产品包装保存完好、配件、合格证、发票齐全的前提下,若您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只需提供当时购买的订单号,从产品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享受当宁消防免费的售后维修服务(配件除外、运费各半)。
特别提醒:
由于本店所售产品为工业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请购买前确认好型号,如确为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自签收之日起,在保证产品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申请退换货,谢谢您的支持!
自产品发出之日起1年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请您联系客服处理,经技术确认后,为您作维修处理(运费各半)。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店发错产品,返回运费由我们承担。
2.当宁所售均为全新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下情况视为影响二次销售:
1)物品上出现划痕、裂缝;
2)物品上包装破损或已通电使用;
3)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
4)其他可能影响二次销售的;
3.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维修:
1)过保产品(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2)人为损坏;
3)非我店售出产品;
4)经鉴定无法维修;
4.请在里面放置一张纸条,上面写清楚故障描述、订单号、原收件人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以及寄回物品清单。

全部评价(0)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