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 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双管双区
分享  
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双管双区
品       牌:
证       书:
中国3C认证 检验报告
价       格:
媒体价    ¥0.0元
价       格:
市场价    待询价
购买方式:
产品热度:
好评
度:
QQ:65890257
  • 德光
进入品牌页
关注

详情介绍

属性参数

文章资料

图片(0)

视频(0)

咨询评价

售后保障

年中大促

一、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概述

  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为双管双区型,支持两路采样管,有两个报警地址,单机最大保护面积2400平方米。

二、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功能特点

 ◎低的误报率

  采用高功率红蓝光LED双光源探测技术,通过光源对烟雾与微小粒子的散射强度差异性的对比和复杂的数据分析,进而判断是否为烟雾颗粒。

 ◎高的防护等级

  独特的结构设计,使得产品有优异的防水防潮剂抗腐蚀性能(防护等级IP66),能够应对较严峻的工作环境。

 ◎灵活的采样方式

  采用PVC管网布置,安装简单,避免繁琐的连线安装调试工作。管网安装形式多样,可以按照不同场景采用不同的安装形式。

 ◎便捷的操作方式

  可提供现场LCD编程界面、火灾报警联动界面、用户PC独立监控管理、用户手机APP监控管理界面,提供系统诊断和标准的程序清单,具有故障输出、火警输出、远程复位、远程故障隔离、修改报警阀值及事件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部分功能可选配)

DG-S0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控制面板

三、DG-S02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参数

型号 DG-S02
名称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品牌 德光
探测类型 探测报警型
灵敏度 0.002~20%obs/m
编程工具 内置LCD面板现场编程/DS集中监控管理平台
报警级别 火警4级别(预警、行动、火警1、火警2)
报警类型 系统故障、电源故障、气流高故障、气流低故障
过滤级别 内部二级过滤
工作电压 DC24V±6V
工作温度 -30℃~+70℃
工作湿度 0~95%,非冷凝
通讯距离 设备之间可达1.3km
继电器数量 8个
远程复位接口 有(火灾报警控制器)
内置LCD液晶显示并编程
防护等级 IP66
烟雾、气流实时显示
自学习功能
最大存储事件记录 40万条
抽气泵可调级别 3级可调
工作电流 正常工作<1A
探测室数量 2
报警地址数量 2
采样管数量 2
采样管路距离 直管单管130m,总管长260m;U管单管110m,总管长440m
最大覆盖面积 2400m2
蔡妍管路铺设方式 双I/ 单U/ 双U/ 双H
采样孔数量 单管≤21个、总数≤84个
采样孔尺寸 2.0mm/ 5.0mm
系统兼容设备数量 250台单回路/ 500台双回路
规格尺寸 353mm×370mm×110mm
关于我们
当宁消防网提供的商品保证正品,并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货物从发出之日起,质保一年,请放心购买。
关于发票
发票说明:当宁消防网所售商品均可提供正规发票。
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不能为空,您可在下单时,在“备注”处填写您本人/他人的名字或公司名称,发票一旦开出即不可更改、退换。如因客户原因导致的发票抬头错误,恕不能提供发票重开服务,敬请谅解。
签收提醒
为了您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请您在签售货物时务必对商品的型号、数量和外观等内容进行核对验收,并建议您尽量不要委托他人代为签收,若由他人代为签收商品且在没有配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验货行为,则视为您所订购商品及包装无任何问题。
退换货
在保证产品包装保存完好、配件、合格证、发票齐全的前提下,若您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只需提供当时购买的订单号,从产品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享受当宁消防免费的售后维修服务(配件除外、运费各半)。
特别提醒:
由于本店所售产品为工业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请购买前确认好型号,如确为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自签收之日起,在保证产品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申请退换货,谢谢您的支持!
自产品发出之日起1年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请您联系客服处理,经技术确认后,为您作维修处理(运费各半)。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店发错产品,返回运费由我们承担。
2.当宁所售均为全新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下情况视为影响二次销售:
1)物品上出现划痕、裂缝;
2)物品上包装破损或已通电使用;
3)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
4)其他可能影响二次销售的;
3.以下情况不予以办理维修:
1)过保产品(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2)人为损坏;
3)非我店售出产品;
4)经鉴定无法维修;
4.请在里面放置一张纸条,上面写清楚故障描述、订单号、原收件人的姓名、电话、收货地址以及寄回物品清单。

全部评价(0)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