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当宁消防网![请登录]您是新用户?[免费注册]
  • APP下载
  • 消防警报设备报价单
  • 我的询价单
  • 您有0条消息

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当前位置: 当宁消防网 > 产品资源中心 > 消防知识库 > “防火窗”和“耐火窗”的区别
行业应用专题
智慧消防
火焰探测器
地下综合管廊
可燃气体探测器
空气采样品牌型号
资源中心

浏览历史

“防火窗”和“耐火窗”的区别

防火窗和耐火窗看上去词义相近,但所包含的内容却完全不同。

防火窗

传统防火窗主要指的是甲级、乙级、丙级防火窗,通常具有一定的耐火隔热性,常应用于室内防火分区的防火墙或隔断,如建筑物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有顶棚的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等。

防火窗的使用有较长的历史,最早的防火窗是钢质防火窗,其技术指标依据GB16809-1997《钢质防火窗》,对窗扇自动关闭并不做指标要求,但有隔热性要求。GB16809-1997《钢质防火窗》后来经修订,2008年发布了GB16809-2008《防火窗》,增加了活动式防火窗的热敏感元件静态动作温度、窗扇关闭可靠性、窗扇自动关闭时间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主要是基于没有窗扇自动关闭功能的防火窗不安全的考量。

防火窗也更加多样化,按框架材料分为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钢木复合防火窗以及其他材质防火窗等,按耐火性能分为隔热性防火窗和非隔热性防火窗。隔热性防火窗又分甲级、乙级、丙级等多个级别。

耐火窗

“耐火窗”是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实施才逐步投入使用的新型产品。在我国标准体系中并无明确的术语定义,也无相关的产品标准,它是目前门窗行业对于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窗的一种习惯叫法。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耐火窗”主要作为建筑外窗使用,如建筑高度54米以上住宅楼避难间、建筑物采用B1、B2级外保温材料时以及当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防火玻璃墙时等情况。

按建规要求,具有耐火完整性的窗,需要按照《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2513-2006)的规定试验,满足相应耐火完整性0.5h或1.0h的要求。

所谓“耐火窗”,就是能够全面满足建筑外窗性能要求、具有热敏感元件自动控制关闭窗扇功能的非隔热防火窗。

建规涉及到耐火窗的部分总共有四个部分,分别摘抄如下,并做相关说明:

条文之一:

  5.3.6因条文过长,内容省略。

  说明:该条文主要是针对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该符合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临街的一面有窗户时,需要耐火窗,有门时需要防火门,有玻璃墙时需要防火玻璃。最典型的就是万达广场的金街,原来临街的这些门窗没有防火要求,现在都有防火要求,规范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条文之二:

  5.5.32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说明:这是该建规涉及到耐火窗的最核心部分,也是设计院、甲方、供应商以及验收部门最关注的部分,该条文明确了耐火窗的使用条件(不低于54m的住宅建筑)、使用数量(不低于一个房间)、使用部位(靠近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耐火时间(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等主要的要求,由于条文比较简洁明了,相信大家一看就能明白。

条文之三:

  6.2.5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

  说明:幕墙建筑中采用落地窗,上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的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易导致火灾通过外墙上的开口在水平和竖直方向蔓延。故此当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墙体采用实体墙确实有困难时,允许采用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条文之四:

  6.7.7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者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说明:该条文说明,在建筑高度不高于24m的公共建筑或者采用B1级保温材料及且建筑高度不高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小时即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难于检测认定、B1以上的保温材料价格较贵、同时担心验收部门对此理解有偏差等等原因,事实上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设计院等还是要求不低于1.0小时的耐火极限为准。

备注:

A级是不燃材料,多为无机保温材料,如岩棉、玻璃棉等。B1级为难燃料,多为有机材料中添加阻燃剂,如聚苯板、酚醛板、挤塑板等,B2级为可燃材料,又称阻燃材料,多为有机材料中添加阻燃剂,只是阻燃剂较少。

建筑外窗防火是一个系统问题,要求防火玻璃与框架系统都具有防火功能。只有将玻璃、框架、密封材料、五金件组合在一起并通过检测的系统产品才能够用于工程。

为实现建筑外窗的耐火完整性,应遵循以下设计原则:

  采用非隔热防火玻璃;

  所使用的内衬增强材料,应连接成封闭的刚性框架;

  玻璃槽口应设置合理间隙,以协调玻璃与框架的变形;

  采取受火后能防止玻璃脱落的措施,玻璃入槽深度应不致因玻璃脱框而产生的窜火的缝隙;

  玻璃与型材之间的金属卡片,应与内衬材料牢固连接。

  门窗系统的防火玻璃不应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璃与框架之间的间隙应采取柔性不燃材料填充。

  防火门窗系统选用的辅助材料如:填充材料、密封材料、门窗密封件、密封胶、垫块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

下一篇:为什么普通泡沫灭火剂不能扑灭酒精着火?
上一篇:3分钟了解单模、多模光纤

当宁消防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电话:400-928-6119

rss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101号高景国际大厦14层

ICP备案证书号:沪ICP备19002773号-1

© 2005-2026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