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宁消防网APP

找产品、查资料、询价更简单

立即下载

高层住宅的公共部位是否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器?

2022-01-17依爱当宁消防网

GB50016-2014中8.4.2条规定:“高层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有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即满足标准要求。

8.4.2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备注:

  不建议采用语音声光,因GB50116-2013中4.8.4强制性条款“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无法满足。

当宁消防网

相关商品

相关文章

  • 防排烟风机是否必须设置于专用机房内?
  • 学校、酒店、餐饮类的厨房冷藏间(库)是否...
  • 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室内消防设...
  • 住宅附属公共用房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气体灭火系统型号的编制方法,你知道多少?
  • 一文解锁!气体灭火系统术语界的 “黑话大...
  • “消防设施操作员”会被AI取代吗?
  • 消防常用的镀锌钢管壁厚标准有新变化,10...
  • 建筑工程消防中的“密集场所”有哪些?
  • IG541与IG100气体灭火系统的比较
  • 全部评论